
公告日期:2025-09-15
公告编号:2025-151
证券代码:872954 证券简称:和普威视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信息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经事后审核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二、 议案审议情况(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的议案》”
更正前: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63,227,658.5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522,518.89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5,733.2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更正后: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87,627,377.5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522,518.89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公告编号:2025-151
10,005,733.2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上述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