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72954 证券简称:和普威视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文件后,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是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客观反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其内容符合公司 2025 年业务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 2025 年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制定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等综合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该项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我们同意直接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前,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相关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具备商业合理性,该等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不存在通过相关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该等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该项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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