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72954 证券简称:和普威视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 2025 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并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或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或未参与公司管理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6 万元(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
(1)基本薪酬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具体调整水平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公告编号:2025-049
(2)绩效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采取 KPI 指标的考核方式,根据公司年度总计划目标关键指标进行考核,考核表由总经理负责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考核周期结束后,由总经理进行考核,交人力资源部计算年度考核工资。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季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方案执行后的效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如有需要,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修改。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计划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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