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2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2954 证券简称:和普威视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2 月 12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信息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经事后审核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二、风险提示”
更正前: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2841.94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9.90%,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预计最近两年财务指标满足北交所上市标准,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
公告编号:2025-023
12 个月,公司须在挂牌满 12 个月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如适用)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更正后: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 2024 年年度报告,最近 1 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2841.94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9.90%。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12 个月,公司须在挂牌满 12 个月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目前持续督导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券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券商与持续督导券商暂不一致,公司目前尚在变更持续督导的流程。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上述给投资者带来的
公告编号:2025-023
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和普威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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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