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5-110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4:《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
投资者投资决策,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并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事件的知情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具有约束力。参股公司(如有)发生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重大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制度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
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五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出现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情况时,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重大误解之处,报告义务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告义务人在公司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在职权范围内获悉以下重大信息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
书报告:
(一) 重大交易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3、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
1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上述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属于重大信息: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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