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081
证券代码:872946 证券简称:瑞索数科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北京瑞索数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瑞索数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隗伟、韩庆玲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219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12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2 月 2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瑞索数科技术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隗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原董事长、总经理
韩庆玲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规定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81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5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伟、时任董事会秘书韩庆玲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隗伟、韩庆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予以高度重视,并将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瑞索数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隗伟、韩庆玲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219 号)
公告编号:2025-081
北京瑞索数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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