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2936 证券简称:恒欣设计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恒欣设计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恒欣设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7
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第六条 公司系营业期限为30年的股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 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
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
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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