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30 16:21:21 股吧网页版
正潭股份: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潭股份”、“公司”)于 2018年7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正潭股份,证券代码:872933。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正潭股份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融证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公司发行股票300万股,发行价格 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生效日期为 2022年5月20日的《关于对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股转系统函〔2022〕1176 号)。截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
对象已将投资款实缴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 年 6 月 1 日,深圳宣达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2022 年 6 月 23 日起,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公司就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及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均与主办券商国融证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确定由公司在九江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明确约定该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2024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15,000,000.00 元,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规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截至本报告期初,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仅剩余 925.42 元,本报告期内已
无实际使用的支出,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办理
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具体使用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

加: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 4,176.01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003,255.50

1、采购原材料 15,002,725.28

2、支付手续费 530.22

(三)账户注销余额转出 920.51

(四)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在本报告期初的余额与 2024 年 5 月 9 日转出金额之差为银
行自动计息及转账手续费。

公司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为专项账户管理,未与公司其他资金混合存放,未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追认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出并注销该账户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
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即终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