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潭股份”、“公司”)于 2018年7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正潭股份,证券代码:872933。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正潭股份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融证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公司发行股票300万股,发行价格 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生效日期为 2022年5月20日的《关于对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股转系统函〔2022〕1176 号)。截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
对象已将投资款实缴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 年 6 月 1 日,深圳宣达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2022 年 6 月 23 日起,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公司就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及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均与主办券商国融证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确定由公司在九江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明确约定该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2024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15,000,000.00 元,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规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截至本报告期初,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仅剩余 925.42 元,本报告期内已
无实际使用的支出,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办理
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具体使用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
加: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 4,176.01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5,003,255.50
1、采购原材料 15,002,725.28
2、支付手续费 530.22
(三)账户注销余额转出 920.51
(四)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在本报告期初的余额与 2024 年 5 月 9 日转出金额之差为银
行自动计息及转账手续费。
公司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为专项账户管理,未与公司其他资金混合存放,未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追认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出并注销该账户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
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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