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正潭股份
NEEQ: 872933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付正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冰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对于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出具审计报告中的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作出以下说
明:
1、公司与谭学成之间的债务纠纷存在较久,期间又多次通过第三方代付的方式向谭学成支付部分
款项,双方后因付款金额产生争议,导致应付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已成
立专项小组核查债务纠纷,将配合法律程序妥善解决争议,并完善内控流程,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2、公司因银行贷款逾期及经营债务纠纷被起诉执行,导致全部银行账户冻结及部分资产查封,且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6,093,202.54元,2023年度净利润-11,791,971.41元,连续二年亏损。对此公
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方案,推进资产解封及账户解冻,同时寻求控股股东及战略投资者
支持,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
带有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
对此表示理解。公司董事会将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机构疑虑,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并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提醒投资者关注可能影响
其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8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9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20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5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31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36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27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正潭 指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指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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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