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2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2,989.42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11.50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0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2,297.76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 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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