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2931 证券简称:无锡鼎邦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所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2,989.42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11.50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0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2,297.76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与公司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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