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2930 证券简称:东钢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东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9:00。
2、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9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930 东钢新材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四川聚道律师事务所李剑英、王未律师。
(七)会议地点
四川东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议案
根据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信审[2025]第 0079
公告编号:2025-009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333,807.43 元,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现金流量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的战略实施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 2024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注册会计师队伍从业经验丰富。华信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与华信良好的合作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和计划,公司与关联方预计 2025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