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89
证券代码:872924 证券简称:雅图高新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候选人及其薪酬的议案》。
提名吴锦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吴锦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吴锦华:男,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精细化工专业硕
士学历,教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年任华南理工大学讲
师;2008 年 9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7 月在
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担任访问学者;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
2016 年 9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2019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佛山市科蓝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告编号:2025-089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的任命属于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独立董事具备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独立董事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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