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2924 证券简称:雅图高新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1、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 年 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创新层挂牌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一般公司)》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
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价客观、真实。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且得到有效执行。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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