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2914 证券简称:中集醇科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会”
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 部分条款中的“审计委员会”
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 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
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新
增)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 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份,每股支付相同金额。
同价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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