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目 录
释 义 ...... 2
声明事项 ...... 4
一、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7
二、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的意见...... 10
三、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1
四、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11五、 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
持股平台的意见 ...... 17
六、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9
七、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9
八、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23
九、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24
十、 律师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 ...... 24
十一、 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25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集醇科、发行人、
挂牌公司、公司、本 指 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中集集团 指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
中集安瑞科 指 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Sound Winner 指 Sound Winner Holdings Limited,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定向发行、本 指 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次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法律意见书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定向发行说明 指 《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书》
《认购合同》 指 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
合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证券法律业务执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业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1
理办法》 年修正)》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1 号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2023 修订)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报告期 指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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