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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8:31:04 股吧网页版
尚视觉: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2902 证券简称:尚视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省尚视觉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省尚视觉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省尚视觉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和股票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制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山东省尚视觉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股转系统”)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计算机
应用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监事、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
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
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
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在三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股转公司要求的文
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第九条 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报告和文件;

第十条 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列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
并作纪录,保证纪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纪录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股转公司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十二条 协调公司和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
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第十三条 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
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做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第十四条 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
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股转公司;

第十五条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大股东及
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保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文件和纪录;

第十六条 协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
其设定的责任;

第十七条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做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转公司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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