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99 年 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7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804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31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99,115.12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7,875.17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9,661.81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9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285.00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专项说明和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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