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六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股份...... 3
第一节股份发行......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一节股东...... 5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5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第五章董事会...... 21
第一节董事...... 24
第二节董事长...... 27
第三节董事会...... 28
第四节董事会秘书...... 33
第六章监事会...... 31
第一节监事...... 31
第二节监事会主席...... 33
第三节监事会...... 33
第七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9
第二节外部审计...... 37
第九章劳动人事...... 40
第十章通知...... 41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41
第十三章章程修改...... 42
第十四章附则......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经山东海岳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山东省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796157387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金沙江路 29 号
宏源商务大厦 7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68.955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董事长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级管理人员、市场总监、技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绿色科技为引擎驱动服务创新,以专业品质为根基夯实体系建设,聚焦模式优化与赛道转换双突破”为发展宗旨;以“践行绿水青山国策,‘蓝博士’缔造绿色发展一站式专家服务领导品牌”为愿景;以“为蓝天、碧水、净土的绿色和谐发展奋斗终生”为使命;秉持“诚信、利他、专业、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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