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股份 ...... 3
第一节股份发行......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一节股东 ...... 5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 18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第五章董事会 ...... 21
第一节董事 ...... 24
第二节董事长 ...... 27
第三节董事会 ...... 27
第四节董事会秘书...... 33
第六章监事会 ...... 31
第一节监事 ...... 31
第二节监事会主席...... 33
第三节监事会 ...... 33
第七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8
第二节外部审计...... 37
第九章劳动人事 ...... 40
第十章通知 ...... 40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 41
第十三章章程修改...... 42
第十四章附则 ......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经山东海岳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山东省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796157387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金沙江路 29 号
宏源商务大厦 7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68.955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董事长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级管理人员、市场总监、技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绿色科技为引擎驱动服务创新,以专业品质为根基夯实体系建设,聚焦模式优化与赛道转换双突破”为发展宗旨;以“践行绿水青山国策,‘蓝博士’缔造绿色发展一站式专家服务领导品牌”为愿景;以“为蓝天、碧水、净土的绿色和谐发展奋斗终生”为使命;秉持“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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