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 2025-019
证券代码: 872882 证券简称: 瀛海股份 主办券商: 恒泰长财证券
宁夏瀛海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宁夏瀛海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
展的整体规划考虑,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申请
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3 日、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
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
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宁夏瀛海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27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关于拟申请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9,998,780
公告编号: 2025-019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99.998%;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 7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1,22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02%。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无需回避表决。会议以 59,998,780 股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本次
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出席本次股东会但是未就终止挂牌的议案
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属于异议股东。因此,本次终止挂牌存在 7 名异议股东,该
7 名异议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20 股,占公司股票总额的 0.002%。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期间,通过电话、短信、微信
等形式与异议股东逐一进行沟通,提示异议股东查阅公司关于终止挂牌的相关公
告,询问各位异议股东的回购意愿及其他意见,同时提醒异议股东回购有效期,
如有回购意向请尽快将相关材料寄送公司并发送电子邮件。
截至公告日,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全部持有股份的异议股东 1 名;要求继续持
有全部股份的异议股东 3 名;取得联系不予配合的异议股东 1 名;无法取得联系
的异议股东 2 名。公司控股股东已与 1 名异议股东达成回购意向,签署了《股票
回购协议》。
公司在终止挂牌后, 公司及控股股东会按照《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继续履行相关
义务。综上,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投资者保护
义务,保障了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
司办理股份退出登记,退出后的股份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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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彩霞
联系电话: 0954-6729255
邮箱: chq@yinghai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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