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72880 证券简称:正宜包装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决
策行为,保障监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
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
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监事。
第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1)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2)职工代表监事辞任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辞任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任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任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继续履行职务。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七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八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
议。
第九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
第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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