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1
证券代码:872880 证券简称:正宜包装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公开查询发现,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对公司出具(2024)鲁 7101 执 109 号限制消费令,且公司
所持东营市云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司法协助信息具体如下:
被执行人: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数额:300 万;执行法院: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2024)鲁 7101 执 109 号;类型|状态:股
权冻结|冻结;冻结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23 日至 2027 年 7 月 22 日。
除前述公开信息外,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前述情况的其他形式通知或法律文件。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主要负责人:白雨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债权人
2、 被告 1
姓名或名称: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衍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
3、 被告 2
姓名或名称:山东美宜佳涂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传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东陈键控制的公司
4、 被告 3
姓名或名称:陈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股东
5、 被告 4
姓名或名称:崔丽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股东陈键配偶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根据公司收到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2019 年11 月 15
日,被告 1 与原告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19000000 元,
约定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5 日,利率为固定利率,
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的 1 年期 LPR 加壹佰零贰 bp(1bp=0.01%)确
定,逾期罚息利率在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50%,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息。并约定原告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为主张权利支
出的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 1 承担。被告 2、被告 3、山东泰然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原告为实现债权的支出费用等。山东泰然集团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被告 4 在被告 3 与
原告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签字捺印,同意以与被告 3 的共有财产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原告基于已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向被告 1 发放了上述借款、被告 1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其他被告亦未履行其担保义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依法判令被告 1 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共计人民币
14255490.03 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自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期间的利息、罚息、复息;
2、依法判令被告 1 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代理费 10000 元;
3、依法判令被告 2、被告 3 对上述第一、二项诉讼请求范围内承担连带责
任保证;
4、依法判令被告 4 在其与被告 3 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上述第一、二项
诉讼请求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3 年 8 月 30 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作出(2023)鲁 7101 民初 106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如下:
一、东营正宜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恒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偿还借款本金 10537350 元及相应的欠息(计算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的欠息合计 3718140.03 元;自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
欠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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