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2875 证券简称:汇通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海盐汇通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海盐汇通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海盐汇通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海盐汇通智能家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盐汇通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公告编号:2025-032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
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除第四条规定外,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
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七条 公司原则上不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如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5-032
股东会在审议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大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关联方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三章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措施
第八条 公司严格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公司
应当做好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九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董事长、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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