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872863 证券简称:古运河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江苏江南古运河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至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江南古运河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江南古运河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江苏江南古运河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发生关联交
易的,应遵循公平原则,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各自在其权限范围
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对外投资活动,董事会审议后应提请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一)审议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交易;
(二)审议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交易。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条 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第十一条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对外投资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已经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和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决策。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对外投资项目评审小组及对外投资
项目实施小组,公司总经理为小组负责人。
对外投资项目评审小组主要负责董事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并提出投资建议。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方面办理
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或公司制定的专门工作机构按其职能参与、协
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管理与服务职能。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第一节 短期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一)对外投资项目评审小组负责对随机投资建议进行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表;
(三)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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