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872857 证券简称:时刻互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时刻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时刻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时刻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时刻互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非公开等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审慎决策,着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
挪用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一个月内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主办券商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
第八条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要
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按本制度转出余额后,公司应当及时注销专户并公告。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九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用途使用,公司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公告披露。
第十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不得用于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定向发行规则》禁止的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十一条 首次使用募集资金前,公司应当通知主办券商对是否存在募集资
金被提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受限等异常情形进行核实确认,存在相关异常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按计划正常使用的
前提下,可以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公司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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