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30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72852 证券简称:金鑫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鑫科技”)全体股东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公司董事会针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本公司2018年度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编号为中准审字[2019]2201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带与已到期银行借款本金未予偿还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落的内容原文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3、(2)(3)所述,2017年6月30日,金鑫科技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营业部签订了二笔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分别为2018年7月16日、7月17日,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金鑫科技尚有714.36万元的借款本金未予偿还。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连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开拓新的客户与市场,加快公司管材产品、非矿粉体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早日实现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2、对于以公司资产作为抵押物的短期借款,还款到期前提前与银行办理续贷手续;
3、对于以担保方式取得的短期借款,还款到期时如公司资金不足,先由股东无偿垫付还款,公司取得新的借款后偿还股东借款。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与已到期银行借款本金未予偿还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是为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同意该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将连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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