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2
甘肃金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永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经营与发展需要,拟将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经营范围由“新材料研发;非金属矿采选、加工、制品、碎石销售;复合材料、纳米粉体材料、油田化工助剂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新型塑料管材、板材、型材研发、生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料管材、板材、型材,污水处理系列产品及其它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及公司本次挂牌公开转让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1、修改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
原为:“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新材料研发;非金属矿采选、加工、制品、碎石销售;复合材料、纳米粉体材料、油田化工助剂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新型塑料管材、板材、型材研发、生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修改为:“新材料研发;非金属矿采选,复合材料、纳米粉体材料、油田化工助剂,新型塑料管材、板材、型材,污水处理系列产品及其它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本次挂牌公开转让的需要,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如下修改:
五)项
原为:“(十三)审议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50%以下的对外投资事项;
(十四)审议交易金额(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不含30万元)的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十五)审议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以合并报表为计算依据)50%以上,70%以下的借贷事项;
拟修改为:“(十三)审议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的对外投资事项;
(十四)交易金额(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的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十五)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以合并报表为计算依据)70%以上的借贷事项。
2、修改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
原为:“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做出决议后即可实施的事项
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做出决议后即可实施:
(一)单笔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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