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9
江苏万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总 则...... 1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二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三章 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四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五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六章 监事会...... 31
第一节 监事...... 31
第二节 监事会...... 33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八章 通知、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7
第一节 通知...... 37
第二节 公告...... 38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38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一章 附则...... 43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万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信息披露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其前身江苏万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通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万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苏南通海安南海大道中 268 号
邮政编码:2266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94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现代化管理为手段,不断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地位,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 股份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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