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厦门鹰君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110003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专项说明 1-4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关于厦门鹰君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110003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厦门鹰君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君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国府审字(2025)第 01110008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 在建工程”所示,本年度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12,100,000.00元,我们未取得工程相关合同、设备清单、设备签收单、工程进度情况等文件,我们无法证实在建工程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交易情况之 3、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所示,鹰君股份与关联方销售交易金额 2,107,483.06 元,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 42.79%,鹰君股份与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制度缺失,且我们无法获得关联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据,我们认为目前我们所获得的证据无法充分证实这些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本公司 2024 年发生净亏损 22,114,511.12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为 7,263.43 元,流动资金较小,综合考虑本公司的日常经营
开支等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 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是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本专项说明一所述,我们无法对上述保留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由于这些事项对鹰君股份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但对整体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鹰君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