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9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2833 证券简称:鹰君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厦门鹰君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厦门证监局的责令改正、
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2024】22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2024】23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厦门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厦门鹰君生态农业发展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章绍南 董监高 公司时任董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错误;
3、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4、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并披露;
公告编号:2024-030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厦门鹰君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
君股份”或“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错误
公司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有误,原董事吴振、原董事会秘书张清禄实质上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董事会秘书变动情况,仍将吴振作为董事、将张清禄作为董事会秘书予以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
3、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2020 年以来,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绍南之关联方提供资金,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0 年资金占用发生额 500
万元,2020 年至 2022 年末资金占用余额 500 万元;2023 年资金占用发生额 150
万元,归还 650 万元,期末资金占用清零。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4、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并披露
2023 年,公司向关联方厦门碧波园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中旺科(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植物时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交易金额分别为108 万元、350 万元、297.55 万元;向关联方厦门健之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交易金额 579.2 万元。公司未及时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30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章绍南作为鹰君股份董事长、总经理,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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