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18:31:57 股吧网页版
润泽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72828 证券简称:润泽生物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内蒙古润泽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将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828 润泽生物 2025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内蒙古润泽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090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
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06)、《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5-007)。
(二)审议《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
以汇报。
(三)审议《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未来战略出发,公司本次会议决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根据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和对 2025 年的经营发展规划,为满足日常经营及
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09)。
(八)审议《关于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 披露的《内蒙古润泽源生物科技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