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8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72828 证券简称:润泽生物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内蒙古润泽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撤销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撤销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10 日,内蒙古润泽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
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内蒙古佰联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联农业”)签署了《李斌与佰联农业表决权委托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李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润泽生物 10,188,480 股股份(占股份比例 26.67%)对应的表决
权全权委托给佰联农业行使。经双方友好协商,于 2023 年 8 月 7 日签署《撤销
表决权委托协议书》。乙方将不再持有润泽生物 10,188,48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二、 《撤销表决权委托协议书》基本内容
甲方(委托方):李斌、李颖慧、李玉杰、李宁、李丽慧
乙方(受托方):内蒙古百联农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 撤销表决权委托
1.1 乙方同意将不在持有内蒙古润泽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泽生物”)10188480 股股份(占股份比例 26.67%,以下简称“受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1.2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依将不在享有润泽生物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公告编号:2023-022
(1) 召集、召开和出席润泽生物的股东大会会议,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 以受托股份对根据相关法律或润泽生物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名和选举润泽生物的董事、监事
及其他应由股东大会任免的人员。
(3) 其他法律法规和润泽生物章程规定应由甲方行使的股东权利。
第二条 撤销委托期限
2.1 自 2023 年 8 月 7 日(签署《撤销表决权委托协议书》之日)起。
第三条 其他
3.1 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3.2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予以变更和补充,如有变更和补充,将以书面形式为准。
3.3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提交有关监管部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备查文件
《撤销李斌与佰联农业表决权委托协议》
内蒙古润泽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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