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872823 证券简称:方天软件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方天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方天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全广东方天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方天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30%以下的投资事项;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在 50 万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
3、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以合并报表为计算依据)10%以上、30%以下的借贷事项;
4、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30%以下的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
5、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 2/3 以上同意。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总监、研发总监、服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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