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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8 17:29:21 股吧网页版
非常时代:拟修订《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72819 证券简称:非常时代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非常时代(北京)文化科技股份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如果涉及的
章程条款仅为“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
会”描述变更,将不再单独列示对照。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有关规定,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原 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司的股东现为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

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
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的发起人;在北
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97263358893。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非常时代(北京)文化科技 中文全称:非常时代(北京)文化科技
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该董事为公司董
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 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可以根据相关法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律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者注销。 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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