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15:31:28 股吧网页版
恒泰新科: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9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2818 证券简称:恒泰新科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恒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预计 0.5 天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 台上披露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5,3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0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同时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全国股转系统 2025 年 4 月 25 日
信 息披露,2025-002、2025-003 号公告。
1、会议主持人余华代表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议简要解读《2024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并提请会议审议。
2、会议主持人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3、审议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 以5538 万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由董事长余华代表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议作《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并提请大会审议。
2、会议主持人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3、审议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 以5538 万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由监事会主席向股东会议作《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会议 审议。
2、会议主持人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3、审议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 以5538 万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由公司财务总监向股东会议作《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会议 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0

2、会议主持人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3、审议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 以5538 万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由公司财务总监向股东会议作《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并提请会议审 议。2、会议主持人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3、审议结果: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 以5538 万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
六)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 机构,聘期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