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四川德尔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德尔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四川德尔博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四川德尔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SiChuanDatacell-BoruiScience&TechnologyCo.,Ltd.
公司住所:南充市顺庆区莲池路 54 号大学科技园大楼 305 号,邮政编码
公司在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2740012410P。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46.836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146.836
万元。
第四条 公司通过发起的方式设立,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份总额为 3146.836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
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经理、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股东创造财富,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
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教学专用仪器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住房租赁;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以经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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