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6
证券代码:872816 证券简称:毕托巴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转让持有控股子公司海南毕托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托巴水务”) 58.50059%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辉,股权交易作价为 470,481.45 元;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屹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转让持有毕托巴水务 35.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辉,股权交易作价为 281,481.7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同时,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二)规定: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69,596,461.62 元,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129,196,883.43 元。海南毕托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403,271.03 元,净资产为804,233.53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0.8274%、占资产净额的 0.6225%,本次交易的作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751,963.19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0.4433838%、占资产净额的 0.5820289%。未超过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的 50%以上。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4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涉及孙丽民作为毕托巴水务的董事及毕托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属于关联方,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后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王忠辉
住所:铁岭市经济开发区岭东街 265 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海南毕托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美安三街 27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法定代表人: 王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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