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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20:19:32 股吧网页版
羽玺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72814 证券简称:羽玺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于公司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告编号:2025-043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职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由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在本公司、控股企业内部及人才市场搜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等情况,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的同意;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

公告编号:2025-043

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2天以专人送出、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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