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2783 证券简称:诚源电器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2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2 月 1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
闽 0123 民初 2978 号),判定福建省明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821,199.0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福建省明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案件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开庭审理。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二审《民事判决书》(2025)闽 01 民终 9019 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7347.28 元,由福建省明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公告编号:2026-001
姓名或名称::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团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福建省明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
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福建省明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协商以资产抵偿货款,但
因资产有瑕疵,导致双方未达成协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再次向福建省
罗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建省明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到期货款共计 3,821,199.06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利息。(第一笔自 2021 年 11 月 3 日起以
1,668,884.49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一年期利率计算;
第二笔自 2023 年 11 月 3 日起以 87,836.03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
行同期贷款一年期利率计算;第三笔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起以 1,961,254.61 元为
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第四笔为自 2022年2月25日起以 103,223.93 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1
(一)诉讼裁判情况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 闽
0123 民初 2978 号),判定福建省明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3,821,199.06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金〔其中,以 3,630,139.1 元(1,668,884.49 元 +1,961,254.61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 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 191,059.96(87,836.03 元+103,223.93 元)为基数自 2024年 2 月 25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二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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