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5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72775 证券简称:中国珠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时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
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置的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财务部负责人任工作小组组长,组员包括财务部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控保利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业务风险。
第二条 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金融服务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金融服务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财务部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工作小组实时关注保利财务公司经营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金融服务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公告编号:2023-034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
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金融服务业务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保利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并从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或保利财务公司处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风险报告与披露
第五条 建立金融服务业务风险报告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和临时根据具体事
项重大程度向董事会汇报,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六条 公司在保利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风险处置程序
第七条 公司在保利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期间,出现下列规定的任一情形
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同时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一)保利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规定的情形;
(二)保利财务公司涉及被任何债权人索偿的诉讼、仲裁或任何形式的索赔,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三)保利财务公司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四)保利财务公司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
公告编号:2023-034
销;
(五)保利财务公司到期未清偿应收账款相对应的保理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费用;
(六)其他可能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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