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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5 15:40:09 股吧网页版
中国珠宝:关于与保利财务有限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5


证券代码:872775 证券简称:中国珠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风险管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拟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70%股份的股东中国工艺集
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8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8 层

注册资本:200,000.00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邓长清

控股股东: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企业,因此,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所需,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关联方进行交易遵循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融服务协议

甲方: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中里 9-17 号 2 号楼 2 层 2918 房间

法定代表人: 王兴猛

乙方: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 号新保利大厦 8C

法定代表人: 邓长清

鉴于:

1、甲方(872775)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乙方系 2008 年 3 月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3、甲、乙双方均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间接、直接控股的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作原则

1、乙方为甲方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2、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收乙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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