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内蒙古梅力更生态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5】第0019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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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内蒙古梅力更生态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报字【2025】第0019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内蒙古梅力更生态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梅力更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1165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
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有解释性
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梅力更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
资产为 1,513,952.66 元,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3,047,568.56 元,股本总额
为 10,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总额。
梅力更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但
其持续经营能力依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
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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