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872765 证券简称:奥狮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资金的长效
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
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
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
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
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公司发现股东侵占公司资金的,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
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股份。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应通过司
法拍卖等形式将股东所持股权变现偿还。
如果公司与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有资金往来,应遵守以下规
定:
(一)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应该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二)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
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
给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代为其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三)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
人、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
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6.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期间占用、期末返还”的情况;
7.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公司《关联
第六条 在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
参与该项表决,表决须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
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
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产不
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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