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17:20:15 股吧网页版
爱迪滚塑: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2760 证券简称:爱迪滚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安徽爱迪滚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9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刘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选
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119,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8.6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聘
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119,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8.6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娜妮女士为公司分管(营销及市场客户开发、售后服务体系管理以及子公司
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
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杨军先生为公司分管(企业管理考核和项目申报及管理)的副总经理,任职期
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杨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沈群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9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25-028

选举李马龙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杨军,男,汉族,1971 年 6 月 20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94 年 2 月至 1997 年 6 月在广州华凌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任职,担任生产计划员,
负责产品线原材料供应。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8 月在广州好友塑料有限公司任职,担
任生产计划员,主要负责车间生产计划跟单、落实。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上
海大元玻璃有限公司任职,主要负责溶解仪控工作。2001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上
海积水鸿奇塑料有限公司任职,担任资材课长,主要负责生产原料计划及仓库管理。2008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安徽鑫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任职,担任生产部长,主要负责公
司日常生产管理。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8 在安徽飞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任职,担任
部门经理,主要负责产品市场运营、策划。2017 年 9 月至今在安徽爱迪滚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安徽爱迪滚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