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2759 证券简称:玮硕恒基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昆山玮硕恒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免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免去马莉黛女士的独立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褚克辛先生的独立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施平先生的独立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凌雪花女士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549 股,占公司股本的0.011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免职原因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战略调整以及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的需要,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拟取消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第四届董事会减至 5 名人员。
公告编号:2025-042
二、免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免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免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和经营无重大不利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5-023)》。
四、备查文件
昆山玮硕恒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昆山玮硕恒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昆山玮硕恒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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