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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20 15:36:16 股吧网页版
宏宇环境: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0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72753 证券简称:宏宇环境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依据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827,642 股,每股 48.33 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12.13%,拟募集资金39,999,937.86 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止,根据苏州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苏亚苏验〔2020〕34 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 827,642股,实际认购金额 39,999,937.86 元。

2020 年 10 月 26 日,本次股票发行备案申报材料已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受理编号:DF20201026001。2020 年 11 月 9 日,宏

宇环境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20〕3464 号《关于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

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股份

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等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制定了《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的情形。

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主办券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5060620013000317353),发行对象投资款 39,999,937.86 元均缴存至此账户。此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优检测”)、原主办券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325060620013000316607),公司将 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实缴环优检测未到位的注册资本后,用于环优检测环境保护实验室项目建设;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港修复”)、原主办券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327006000013000065547),公司将 2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实缴新设全资子公司云港修复注册资本后,用于云港修复连云港土壤资源再利用项目建设。

由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解聘原主办券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聘

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主办券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收到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无异议函。公司及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注销了与原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25060620013000512487,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2022 年由于地方政府为优化当地产

业区结构布局,拟回购连云港土壤资源再利用项目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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