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72745 证券简称:玉兰光电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河南玉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玉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监事会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监事会发挥其应有
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的机构,
对股东会、公司和职工负责,由股东会选举监事和职工民主选举监事组成,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监事会主席一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告编号:2025-035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开
第五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主持,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以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记名表决方式,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临时
监事会,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决定,但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附议赞同的,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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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必须召开。
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须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内以专人送出、邮寄、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公告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其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召集人未作指定时,由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主持会议。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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