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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7 15:32:02 股吧网页版
ST育达: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7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2733 证券简称:ST 育达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育达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育达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5 日收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主办券商”)送达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北京育达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与国融证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书》,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达成一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一)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公告编号:2026-002

(二)主办券商在最后一次催告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因对该公司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除口头警示、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主办券商应当按照《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挂牌公司进行书面催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主办券商每次催告后应当及时披露风险揭示公告,充分披露挂牌公司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2025 年 9 月 12 日,国融证券以邮寄催款函的方式向公司发出了第一次书
面催告;2025 年 9 月 12 日,国融证券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了关于挂牌公司
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 年 9 月 23 日,国融证券以邮寄催款函的方式向公司发出了第二次书
面催告;2025 年 9 月 23 日,国融证券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了关于挂牌公司
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5 年 10 月 13 日,国融证券以邮寄催款函的方式向公司发出了第三次书
面催告;2025 年 10 月 14 日,国融证券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了关于挂牌公
司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

截至通知出具日,距离国融证券首次书面催告公司之日已满三个月,公司仍未足额支付国融证券 2022 年至 2025 年持续督导费。

鉴于以上情况,国融证券正式通知公司,国融证券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与国融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国融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公司可能面临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国融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国融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北京育达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北京育达医疗科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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