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证券代码:872733 证券简称:ST 育达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育达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北京育达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北京育达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投资定义与范围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境内
外开展的长期股权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全资/控股/参股公司、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等。
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基本原则
1.合规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全国股转系统监管规则,符合北京市地方产业导向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风险可控原则: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充分调研论证,确保投资风险与公司经营规模、承受能力相匹配。
3.效益优先原则:以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目标,兼顾短期收益与长期发展,合理配置企业资源,避免盲目投资。
4.权责明晰原则:明确各机构与岗位的管理职责,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保障投资活动规范运作,适配新三板企业高效决策与合规管理需求。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决策机构及权限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分级审批制度,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进行决策,其他机构或个人无权决定对外投资事项。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股东会审批:
(1)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40%或净资产 85%的;
(2)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的对外投资;
(3)涉及境外投资且单次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或等值外币);
2.董事会审批:
(1)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但未达到股东会审批标准的;
(2)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增资(单次增资额超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或收购事项;
(3)《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其他投资事项。
3.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1)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5%(或单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的小额投资;
(2)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前期调研立项、合作意向协议签署(不含实质性权利义务约定)。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或涉及关联投资,还应同时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第五条第 4 款的特别规定。
第五条 执行与管理部门职责
1.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信息收集、项目初步评估与立项。组建评估小组开展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经批准的投资方案,办理交割手续。负责投后跟踪管理与档案归集。针对关联投资项目,提前识别关联方关系并报备法务部门。
2.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尽职调查、投资项目财务测算与风险分析。筹措投资。办理出资手续与财务登记。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定期披露投资财务状况。参与投后财务监督与收益核算,每季度开展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
3.法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法律合规审查,对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核。协助开展法律尽职调查,重点核查标的公司股权清晰性、经营合规性。办
合规审查意见。
4.证券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按照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协助决策机构做好审议程序的组织工作,针对关联投资项目,提示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要求,确保审议程序合规。
5.审计部门:对投资活动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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